2022-02-14
原料出问题,品牌方挨罚!
文/景星
近日,青眼号外从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广州摩欣霏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摩欣霏”)因使用含有禁用成分的原料生产化妆品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款20万余元。那么,这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
01
(资料图片)
检出禁用物,品牌方挨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广州摩欣霏成立于2010年8月2日,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等。
▍截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广州市市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书显示,由广州摩欣霏委托广东科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水草坊新肌修护精华先后被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出违禁成分“氯苯那敏”,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的要求,为不合格化妆品。广州摩欣霏对两份《检验报告》均无异议,不申请复检。随后,广州市白云区市监局于2022年1月20日对广州摩欣霏涉嫌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截自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据了解,广州摩欣霏作为化妆品备案人于2020年3月6日备案了普通化妆品水草坊Lifherb新肌修护精华(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0028658),后又于2020年1月30日与广东科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科美”)签订化妆品委托加工合同,由广东科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代为加工该产品。
经查,在委托生产中,广州摩欣霏向代工企业提供了一款名为FG-1-A活性修复素的原料,该原料中被检出“氯苯那敏”,实际生产企业广州科美在出厂的时候也没有检验“氯苯那敏”项目,最终导致“水草坊Lifherb新肌修护精华”检出“氯苯那敏”,检验不合格。
截至被广州市白云区市监局查获,广州摩欣霏委托生产两批次“水草坊Lifherb新肌修护精华”共925瓶,进货价为3元/瓶,合计进货成本2775元;售出 648瓶,无法召回,销售单价均为14元/瓶,收款9072元;剩余水草坊Lifherb新肌修护精华277瓶,其中6瓶免费提供给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检测使用,其余271瓶已由工厂召回。综上,广州摩欣霏销售不合格产品“水草坊Lifherb新肌修护精华”的违法所得为9072元,货值为12950元。
广州市白云区市监局认为,广州摩欣霏作为委托方,对所委托生产的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其构成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考虑到广州摩欣霏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存在经济困难等情况,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广州白云区市监局责令广州摩欣霏停止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化妆品,并处没收违法所得9072元和罚款19.5万元,罚没款合计20.41万元的行政处罚。
02
原料商否认,违禁成分从何而来?
众所周知,化妆品安全的源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化妆品原料的安全,那么此次涉案的化妆品原料“FG-1-A活性修复素”究竟是什么?
青眼号外检索“FG-1-A活性修复素”发现,广州耐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微信公众号“广州耐确”曾发布“活性修复素(FG-1/FG-2)”相关介绍,文章提到该原料“有较强的抑制免疫和抗炎作用,对急性炎症及迟发型变态反应有抑制作用,可使经皮水分丢失减少降低皮肤金黄色葡萄球菌的定植,可部分逆转因长期外用激素所致的不良反应”。
其中,FG-1-A为微黄色至白色液状物,溶于乙醇,做膏霜适合不透明体系。微信公众号“广州耐确”近日发布的《2023北京耐确天然植物活性添加剂产品目录》也将“活性修复素(激素修复)(FG-1/FG-2)”列入“速效脱敏,防敏,止痒,激素修复功效系列”。
▍截自微信公众号广州耐确
此外,业内也有化妆品工程师告诉青眼号外,FG-1-A活性修复素是北京耐确生化技术研究所的原料。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广州耐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耐确”)成立于2018年11月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健康科学项目研究开发、生物产品的销售、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等。北京耐确生化技术研究所成立于1994年9月28日,经营范围包括生物医学工程、精细化工等。
▍截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青眼号外就此致电广州耐确了解详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北京耐确生化技术研究所是其公司总部,FG-1-A活性修复素是其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独家原料,是一款植物提取类的原料,可以起到舒缓止痒、修复激素脸的作用,每公斤售价为10147元(含税)。”
对于“FG-1-A活性修复素”被检出违禁成分氯苯那敏一事,对方否认与违禁添加有关,并表示相关原料经过第三方检测,肯定不可能添加违禁物,“我们卖给有些企业,他们自己拿去加到配方里,具体他们的情况我们也不清楚,但我们可以保证我们的原料肯定没有添加违禁成分”。
据行政处罚书披露,广州市白云区市监局曾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听证会,广州摩欣霏提出三点申辩意见,其一,广州摩欣霏不存在主观故意违法添加违禁成分;其二,广州摩欣霏采购部分原材料时已查验原料供应商资质且原料直接邮寄至工厂,全程未接触材料,不存在向原料中添加违禁成分的可能;其三,在涉案产品被检测出“氯苯那敏”后,佛山工商局联系北京市工商局协查亦未在原料供应商处发现其存在违法添加行为。
也就是说,广州摩欣霏否认故意添加违禁成分,有关部门也未发现原料供应商存在违法添加行为。那么,涉案原料中被检出的违禁成分“氯苯那敏”又从何而来?青眼号外多次拨打广州摩欣霏的电话了解详情,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应。
一位不愿具名的化妆品工程师表示,要看“氯苯那敏”的检出量,但带入的情况不大可能。据了解,氯苯那敏是第一代烷基胺抗组胺药,可用于过敏性鼻炎及过敏性皮肤疾患如荨麻疹、过敏性药疹或湿疹等,一般医院皮肤科会为过敏患者开这类药物。“氯苯那敏是化学合成成分,不可能从植物中提取,具体不好评价,但肯定不是带入的,就看哪个环节加入的了。”他进一步表示。
广东一家化妆品企业的质量安全负责人也表示,一般不可能带入氯苯那敏,因为不是风险物质,具体情况得经手的人才知道,大概率是供应商或者品牌方出了问题。但也有化妆品工程师认为,“可能是原料生产过程中出现了误带入或者原料被掉包了。”
03
原料领域开启严管模式
化妆品功效主要来自原料,原料安全也是产品安全的基础。在化妆品行业日益强调安全和功效之际,原料安全的重要性也不言而喻,把好原料质量安全关是企业的生命线,也是行业底线。随着抽检频率提高,监管执法力度加大,近年来化妆品原料质量安全相关问题并不少见。
总结来看,化妆品被检出违禁物主要包括三种情况。
一、为了提高产品功效,生产企业在化妆品中使用违禁原料。例如,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儿童化妆品中使用禁用原料,且涉案金额较高,最终企业被吊销生产许可,取消化妆品产品备案及禁业10年,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生产负责人也被终身禁业(详情见青眼文章《》)。
二、代工企业使用品牌方提供的原料,最终产品被检出禁用原料。如代工企业广州市帛卉化妆品有限公司使用委托方上海滢世金化妆品有限公司提供的原料、包材生产面膜,最终产品被检出违禁物,广州市帛化妆品有限公司被罚没共计60167.2元(详情见青眼文章《》)
三、原料商在化妆品原料中添加禁用物,自身被立案调查,并牵连下游化妆品企业。典型如福州美乐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化妆品原料莲敏舒(莲诺)涉嫌非法添加,购买使用该原料的河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古得化妆品有限公司均被禁业10年,企业法定代表人也被终身禁业,福州美乐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在2021年8月31日被立案调查。另有上海隆欣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NT-7WAN原料违规添加有糖皮质激素,相关原料生产商负责人和其上游采购企业的负责人杨均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购买使用该原料的上海格兰化妆品有限公司被罚(详情见青眼文章《》)。
种种案例表明,原料领域已经开启严管模式,主观故意在原料和化妆品中添加违禁物的企业自然难逃法规制裁,但化妆品企业也需要对购买使用的原料进行查验,对产品安全负责,否则也难辞其咎。而随着原料报送码制度逐步落地,让化妆品的每一环节都可以追溯,从一个“点”的监管升级成一张“网”的监管,任何违规行为都将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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